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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幕作为影视作品的一部分,对其进行翻译并且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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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法定许可。在我国,法定许可存在教科书、报刊转载、制作录音制品及播放已发表作品这四种。第二,合理使用字幕翻译技巧,即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字幕组的行为不在法定许可的范围之内,即使字幕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行为也没有达到“公益”的程度。字幕作为影视作品的一部分,对其进行翻译,即便没有商业用途,如果上传到网络放任他人下载传播,也有可能构成侵权。

网友询问:

电影的字幕是否具有版权?擅自翻译上传视频是否构成侵权?

字幕组神翻译_新编英汉汉英翻译教程:翻译技巧与误译评析_字幕翻译技巧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王晨照律师解答: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其作品进行翻译并且发布的行为就可能构成侵权。这里存在两个例外。第一,法定许可。在我国,法定许可存在教科书、报刊转载、制作录音制品及播放已发表作品这四种。第二,合理使用,即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字幕组的行为不在法定许可的范围之内,即使字幕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行为也没有达到“公益”的程度。字幕作为影视作品的一部分,对其进行翻译,即便没有商业用途,如果上传到网络放任他人下载传播字幕翻译技巧,也有可能构成侵权。

根据《著作权法》解释,字幕是对电影作品的一种演绎和翻译,属于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所以字幕属于版权保护范畴。同时字幕是对电影的演绎和翻译,属于电影作品权利人享有的翻译权。如果在未获得合法许可的情况下,字幕组对电影作品进行字幕翻译的行为,属于一种侵权行为!只有取得电影权利人许可下的字幕作品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有一种情况是例外,就是翻译字幕行为仅仅作为个人学习交流,不用于公众传播的字幕翻译,则无须征得电影作品权利人许可和支付报酬。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王晨照律师解析:

《著作权法》规定,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制片者享有,其中包括四个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十二个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从这个角度来说,字幕组翻译字幕相当于对原作品进行了演绎,有可能侵犯到著作权人翻译权的。当然,法定也有针对翻译的两种合理使用(不必征得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情况,分别是: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字幕翻译技巧_新编英汉汉英翻译教程:翻译技巧与误译评析_字幕组神翻译

字幕组对原作品的翻译显然不属于上述两种合理使用的情况。而且电影中的剧本作者享有单独的著作权,所以有可能同时构成对制片方和剧本作者的侵权。另一种合理使用的情况是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字幕中经常出现的类似“本字幕仅供学习交流用”的声明,就是从这个角度来说非官方字幕可以构成合理使用,无须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不侵犯其著作权。

王晨照律师简介

民建会员,福州市鼓楼区政协常委、福建省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副主任、福州市律协知识产权专委会主任、福建工程学院兼职教授、福州仲裁委仲裁员,被获得福建省优秀律师、福建省文明诚信先进律师、福建青年五四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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